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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簽約
買賣雙方準備所需資料,並驗證本人身份締結用印。(簽約款約10%-20%)
約1-3天工作天
2.用印
買方準備私章、賣方準備印鑑章,並完成公定契約用印事宜(公契)。
貼足印花並銷花,印花費為土地及建物公契價格*千分之一。
#銀行預先徵信估價 #備證款10%-20%
3.報稅
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單位申報。
土地增值稅(賣方繳):
依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,與前次移轉現值之增值幅度,核課分為一般及自用(一人一生適用一次)稅率(稅單核發約7天至21天)。
契稅(買方繳):
依房屋稅單所載之當年度之房屋現值6%計算賣契稅(契稅單位核發3天-5天)。
#視土增稅是否適用自用稅率而定
約7-21工作天
4.完稅
依所核發之土增稅及契稅,雙方各自完納繳清,並查明有無欠繳稅款。
#現行規定,須上一年度之地價稅及房屋稅須繳清方能過戶。
$完稅款100%,繳清無欠款
5.送件過戶設定
向不動產所在之地政事務所繳納行政規費,辦理產權過戶登記。
土地:依公告地價''面積''千分之一計收登記規費,書狀費每張80元。
建物:依房屋現值*千分之一計收登記規費,書狀費每張8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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