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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三讀通過危老條例部分條文,建商與房仲業均持正面態度,認為有助於協商中的個案持續推動;而新增的規模獎勵用意是擴大整合範圍,但業者認為面積愈大、協商難度愈高,獎勵不一定好取得。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危老條例部分條文,針對時程獎勵部分,現階段時程容積獎勵是10%,原本將在3年內落日。今天三讀通過條文明定,施行後第4年降為8%、第5年6%、第6年4%、第7年2%、第8年1%,時程獎勵將在條例施行後第9年落日。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,危老的時程獎勵,是要鼓勵屋主、地主趕快參與,在時間內趕快凝聚共識,爭取這10%最好拿的容積獎勵,避免大家都想當最後一個,撐越久可以有越好條件的預期心裡。
如今時程獎勵延後落日,曾敬德略微擔心,是否會造成協商人觀望心態,反正政府都會獎勵下去,這是應該要注意的層面;不過總體來說,有了危老條例後,帶動居民願意重建的意願明顯增加,如今條例持續獎勵,對於一些還在整合中的案子相當有利,尤其是越來越多的成功案例做為指標,民間自主想要參與都更或危老的意願也正在提升當中。
另外,這次三讀通過條例新增規模獎勵,替代逐年遞減的時程獎勵,每增加200平方公尺,給予基準容積2%獎勵,每增加100平方公尺,另給予基準容積0.5%獎勵。
太平洋建設總經理陳清暉認為,危老條例不限面積,最小10多坪也可以走危老條例,雖然速度快,卻對市容不一定好。這次政府新增規模獎勵,用意是期盼大家整合面積愈大愈好,市容景觀才能加分;但是面積愈大、整合意見就愈多,整合難度就愈高,呈現正向關係,未來若想適用規模獎勵,門檻恐怕相對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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