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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在城市裡,幾乎每個人都會在假日時帶著家人前往風光明媚的戶外遊歷,遠離喧囂與吵雜,讓身心得到撫慰與平靜。遊走山林,靜觀風雲之餘,也有人正為自己或家人規劃不同於城市裡的「樂活生活」。於是,不論是宜蘭、新竹、苗栗甚至是屏東,近年來幾乎全台都看得到農舍的跡影。
湛藍晴空下,蔚綠田園上長出了一棟棟農舍,樸實、寧靜的況味,完全滿足都市人回歸簡單生活的夢想。你也想在景色優美的山林裡擁有一處自己的家園嗎?成為農夫,擁有一處快樂農場,合法的農舍種類有哪些呢?以下,且看本文細說分明。
想擁有農舍,要注意農地取得年份,2000年1月28日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後,規定農地面積須超過0.25公頃(約756坪),且地主(稱為「新農」)須在農地縣市設籍及持有土地2年以上,才可以蓋農舍,而且,農舍取得使用執照5年以上才可移轉所有權。但新法通過之前取得的農地,即俗稱的「老農」,不受上述的興建與移轉限制。
除了上述農地取得的不同外,那農舍又有什麼不同呢?依據法規,農舍建案可分為老農配建、一般農舍以及集村農舍等三種:
以2000年1月28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為分水嶺,在此之前所持有的農地,適用舊法規,該土地不論面積大小,皆可興建農舍,由於老農不受面積與時間限制,不少人購買老農的農地,以老農的名義為起造人申請建照,取得使用執照後再移轉給買家,就可省下等待期,也不須購買面積這麼大的農地,可降低成本,而這樣的操作方式即俗稱「老農配建」。
若為2000年1月28日8以後才取得土地,則須有0.25公頃(756.25坪)以上,且在籍滿兩年後才可興建農舍,同時須取得「使用執照」滿五年後始可買賣;由於購買農地金額需一次付清且申請興建農舍手續繁瑣,建議先了解查詢清楚再承購,以免造成遺憾。
*不論老農還是新農,農舍興建的建蔽率皆為10%,樓高10.5公尺,容積率最大約150坪,基地面積最大約100坪。
同時由20名以上農民一同申請,以農民為當然起造人,依農建農地與農用農地按1:9的面積比例興建,依農建農地面積建蔽率60%容積率240%(山坡地範圍建蔽率40%容積率120%)戶數在20戶以上的別墅社區建案;其農用農地可否有效利用為其價值關鍵。
以上介紹了三種農舍的不同,希望對有心購買農舍的朋友有些幫助。在實現田園生活前,除了對夢想的堅持,也能有更多認識。讓辛勞拼搏的日子,停留城市。人生下半場,可以在田園裡,以樸實純靜的心態,圓滿每一天。
在家門前種下一棵桂花樹吧,初冬時節盛開時的清香,將是生活裡的共同記憶。從此家人永遠記得,在那一方返璞歸真的天地之上,有著一座木紋鋁格柵設計,搭配著簡約俐落的視覺彙,形塑建築的原味。在現代極簡的光居美學之前,嬌柔輕盈的桂花樹如同印記一般,標示著家的座標。
根據農委會統計,自民國89年農發條例修正後實施至今,實際參與集村農舍興建的起造人大多以居住為考慮,完全疏忽了農舍之興建是為了便於農業經營的初衷。於是,民國99年監察院便糾正了農委會及內政部,並進而促成了後來幾年的大幅修法,讓農舍包括集村農舍申請的審查條件變得更嚴謹,甚至可以說是相當不易。
深究集村興建農舍的立法方向,主要是以往零散的農舍,造成了優良農地的破碎,農業經營被影響。而集村農舍的設計是讓散布優良農田各角落的農舍,可以轉型成為以農業經營為主的社區型住宅,在資源整體規劃下,讓農業發展環境變得更好。但是,當農民以優良農業用地(特定農業區)申請「興建集村農舍用地(本宗)」,「農業用地(配地)」卻遠在山區或森林區,甚至是人車無法到達的邊際農地,根本無法達到原本立法的美意。
於是大幅修法變成政府不得不做的政策修正,然而,這些興建農舍政策的修改,雖遏制了商人唯利是圖,且與原來意旨不同的歪風,卻也因為種種限制,造成集村農舍產品幾乎在市場上消失,甚至有「集村農舍不可興建」的傳言與假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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